上課須知

無故不參加筆試或路考者以缺考論,本班不予報名參加下期考試,若要參加,屆時另行依照規定辦理。

學員缺課時數達全期訓練時間三分之一以上者,不得結業。

退費說明:

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,駕訓班受訓學員繳費後因病、出國、服役、服刑及其他正當理由退訓者,應依規定退費;學員於註冊後,於實際上課日離班者,退還學費之七成;於實際上課之日起算,未逾全期受訓時間三分之一而離班者,退還學費之半數;受訓期間超過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上課注意事項:

  • 學員證及學雜費收據請妥善保管,收據遺失蓋不補發。
  • 上課前須持學員證至櫃檯取卡簽名,始得向指導老師報到上課。
  • 為維護教學品質,非本班學員嚴禁上教練車。
  • 教練車內嚴禁吸煙、吃檳榔、喝酒。
  • 非本班學員以外人事(含不同時段之學員)禁止陪同上車。